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中的责任界定研究

王 胡强(新疆东方希望碳素有限公司,中国)

DOI: http://dx.doi.org/10.12349/ees.v7i5.10327

Article ID: 10327

摘要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通过引入专业治污主体,旨在提升环境治理效率,但其责任界定的模糊性引发实践困惑。本文以法理界定与理论依据为逻辑起点,解析排污单位、第三方治污企业及政府监管主体间的多元法律关系。在责任划分上,聚焦合同约定与法定责任的边界、污染排放与治理效果的分离难题以及侵权责任形态的适用困境。针对责任实现机制,分析追究启动、承担保障与制度障碍等关键环节。进而提出明确排污单位主体责任边界、规范第三方企业责任标准、优化政府监管与司法衔接的完善路径,以期为建构权责清晰、运行有效的责任规范体系提供学理支撑。

关键词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责任界定;多元主体;法律规制

全文:

PDF

参考


任卓冉.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刑法归责[J].江海学刊,2022,(03):168-175+256.

吕一铮,万梅,田金平,等.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发展实践新趋势[J].中国环境管理,2021,13(06):24-31.

李晓倩.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制度研究[D].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4.

宿宇,董战峰.深化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改革的重点方向[J].环境保护,2020,48(20):56-59.0,(07):105-106.

摆晶.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问题及发展思路探析[J].资源节约与环保,2020,(05):134.


Refbacks

  • 当前没有refback。


版权所有(c)2026 王 胡强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此作品已接受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 4.0国际许可协议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