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在经济违规治理中的适用与完善

陈 可可(广东华商(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中国)

DOI: http://dx.doi.org/10.12349/ecin.v2i10.8542

Article ID: 8542

摘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经济违规开始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经济违规的手段隐蔽,且具有危害复杂化的特征,因此,传统“以罚代刑”的治理方式已无法适应企业健康发展与社会经济稳定的要求。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作为衔接刑事司法与企业治理的重要制度应运而生,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通过“司法激励”和“合规约束”的机制,在有效惩治经济违规的同时,起到保留企业发展活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目的,本文浅析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在经济违规治理中的适用与完善,旨在剖析适用困境,探索完善方向,以期实现制度价值与治理效能的最大化。

关键词


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经济违规治理;适用与完善

参考


杨宇冠.企业合规案件不起诉比较研究——以腐败案件为视角[J].法学杂志,2021(1):26-41.

程雷,伍素贞.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实践与展望--基于前三批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的分析[J].人民检察,2023(3):23-30. 被引量:7

陈瑞华.企业合规不起诉改革的八大争议问题[J].中国法律评论,2021(4):1-29. 被引量: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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